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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7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6   访问人数:

各有关学院(部)及教师: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各有关学院(部)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基本要求。项目原则上设 1 名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遵守法律法规及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规定,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省内用人主体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视同全职在吉工作,可以以省内用人主体为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在省内工作的外籍科研人员,可使用永居证件作为身份证明,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仍有到期未验收项目或超项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2027 年度项目。

2.限项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做如下限定:

(1)前补助项目。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项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同一项目类别只能承担 1 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不得超过 2项。聚力攻坚专项、揭榜挂帅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但同一项目类别只能承担 1 项。

(2)后补助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同一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且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同一类别只能申报 1 项。

(3)平台类项目。不计入限项总数,科技平台(基地)遵循“一体一牌”原则,同一研究团体不能同时兼设两个类别及以上的平台(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除外);同一年度,作为平台负责人最多获得1项平台类资金支持。

(4)项目负责人。在研“省级科研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以及在研“省级科研项目”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在项目评审论证尚未进入公示阶段,申报并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其他科研项目,视为在研项目。

“省级科研项目”是指通过省级财政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科研(社科)项目等,包括但不限于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

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只受理非涉密项目申报,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严禁出现“X密”“内部”“不公开”等字样。

4.项目申报人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前务必认真阅读通知中“填报注意事项”等说明材料。

5.指南中“自由探索类联合基金”等需要我校作为配套单位向指定账户缴纳资金的联合基金项目不能申报(除已缴资金的学院)。

6.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开展动物实验要求,应提前准备。

(1)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要求

项目申报前,各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应进行科研诚信审查,按照《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应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交《东北师范大学人体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6)。

(2)开展动物实验研究的要求

涉及开展动物实验的研究,须开展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应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我校已有实验室取得动物使用许可证,联系方式会在下方微信群里公布。

二、申报材料

采取网上“无纸化”申报方式,申报人按要求在项目管理系统中填报、提交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须提交项目申报书。

2.联合申报要求: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提交经双方(或多方)确认的正式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经费投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企业作为参加单位,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应按规定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报备验证,验证后报告每页均印有验证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未满1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至2025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7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交连续半年以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6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7月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附件2)。

3.其他要求:其他材料按具体项目类别要求填报上传。

三、申报流程及安排

1.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后经学校审核推荐。

申报指南中限项项目,如:青年科学基金(A类)、青年科学基金(B类)、青年科学基金(C类)、重点研发产业关键技术、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等项目,应于8月11日前由学院统一将申报书电子版(附件5,均为参考版,只需填写一至五项内容)、《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汇总表纸件一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另外,涉及科技伦理审查和开展动物实验的项目,请于8月11日下班前将纸质版《东北师范大学人体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6);涉及合作协议申请用印的,提前准备《合同审批表(一般合同)》,并于8月14日前提交申请。

2.请项目申报人于8月17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版《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附件2,涉及合作的项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各学院(部),由学院汇总并填写《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3.请项目申报人扫码加入“2027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交流群”微信群,或由本单位科研秘书邀请入群,便于在申报过程中交流沟通。

四、校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焕

联系电话:85098438 13614405899

电子邮箱:yangh532@nenu.edu.cn

创新平台联系人:郑博

联系电话:85099400

电子邮箱:zhengb449@nenu.edu.cn

附件:1.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2. 东北师范大学科研合作项目申明备案表.docx

3.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4.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doc

5. 限项项目申报书模版-只需填写一至五项内容.zip

6. 东北师范大学人体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zip

科学技术处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