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1〕17号)精神和吉林省教育厅视频工作会“三级书记抓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院(部)层面防控责任落实。各学院(部)书记、院长要严格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承担起本学院(部)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学生寒假返乡、返校工作中,落实“一人一策”原则,分类妥善做好精准对接,妥善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学生生源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当前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学生,结合长春市政策要求,可暂不离校。强化学生健康报备信息化工作,组织学生认真通过“东师e起战疫”线上程序每日上报健康状况,杜绝打卡作弊。(责任单位:各学院(部))
二、加强服务沟通和节日关怀。加强与留校学生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畅通意见反映渠道,特别要注意帮助因疫情无法返家的学生安心留校,做好对留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保证留校学生过祥和平安的节日。(责任单位:各学院(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精准高效做好校园安全管理。继续实行“五个一律”政策,严格做好校内人员防控工作。对师生员工出入校园严格管理,坚持把好“校门关”。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高效安全的进出校园管理机制。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少流动、少聚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坚决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师生火灾风险宣传教育,全力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信息化办、人事处)
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安排食堂营业时间,为留校学生提供优质满意的餐饮服务,加强冷链食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营造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充分保障学生生活需求。保障物资供应和规范快递管理,合理安排校园快递和校园超市等业务,提前做好春季开学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后勤保障部、校医院)
各学院(部)、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不得漏报、瞒报,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后勤、学生等有关部门要与各学院(部)加强协同联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与服务保障工作,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东北师范大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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