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方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根据上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9月14日起对学生进出校园管理作出如下调整。
1.疫情防控期间,在校学生按照“非必要不出校”的原则减少非必要外出,避免与校外人员接触。学校将严把校门关,无关人员禁止入校,任何人进入校园都需进行身份核验登记和体温检测。
2.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生在入校后14天(含)内原则上不离开校园。确有出校需要的,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外出申请审批表》,经学院(部)同意并报学校备案后出校。
3.已返校14天且有出校需要的,应在出校前提前通过“东师e起战疫”线上程序填报出校时间和出校事由,经辅导员审核批准后凭“一卡通”和“线上出校凭证”出校。返校时通过线上程序填报出行轨迹、入校时间等相关信息,辅导员对出行情况进行逐一审核,确保每名学生做好个人行程记录,确保可追溯、可倒查。
4.出校学生原则上不离开长春市,同时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外出期间自觉遵守相关场所疫情防控规定,注意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通讯畅通,注意人身、财产和饮食等安全。
5.学生确需离开长春市的,应严格履行请假程序,经学院(部)审批同意并报学校备案后可以离开长春市,同时提前在“东师e起战疫”线上程序中进行申报备案。返校前需提前向学院(部)报告和学校备案,符合返校条件方可进入校园。
6.疫情防控期间,学院(部)要进一步落实好“三测温一点名”工作,督促学生每日6:00-9:00、11:30-13:30、20:00-22:00三次测量并上报体温,确保不谎报、不瞒报、不迟报。晚熄灯前进一步加强 “晚点名”查寝工作,坚决杜绝夜不归寝现象。
7.本通知内容将视疫情发展和属地管理要求随时进行调整。
附件: 学生进出校在线申请功能使用说明.docx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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