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及教师: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部)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基本要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
2.诚信条件。项目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及参与申报 2021 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 2021 年度所有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限项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 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个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仅限科研项目,下同),同一项目类别的项目只能承担 1 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 2 项〔单位法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及已承担的《指南》中第四大类“技术创新引导-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中的“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和第五大类“创新平台(基地)和人才项目”中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平台”项目不计入〕;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指南》中第五大类“创新平台(基地)和人才项目”中的“吉林省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科技创新中心”或“吉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任一项目类别项目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此三个项目类别中的其他项目类别项目。
(2)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2 项及以上(不含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日结项的)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 1 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的,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省高校科研规划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智库基金、省科技创新智库专项等。
(3)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拟以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申请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的,不得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需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填报 2016年以来获得的项目),包括项目名称、资助机构、资助金额、结项情况、研究起止时间等;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对同一项目重复申报且获得多项资助的,或者同一申请人多项申报且获得超项资助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立项并收回项目资助经费,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项目经费预算书(除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技术交易补助项目及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中的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等后补助、奖励性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需提交)。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真实有效,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 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 10%的,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3.企业为申报主持单位或参加单位的有关材料要求:
(1)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需要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一致)或提交税务部门备案的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税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018年9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交企业成立之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2019年度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可不出具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联合申报时,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研究成果权益归属及划分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5.各计划类别不同类型项目单独要求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
2. 请项目申报人使用A4纸打印并将项目全部申报材料(申报书、预算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项目申报系统内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一起胶装装订成册)一式3份及《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1份报送至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附电子版)。
3.请各有关学院(部)于9月1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规划组织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14室)。
项目联系人: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9785
电子邮箱:wangdw828@nenu.edu.cn
创新平台(基地)联系人:孙艳辉
联系电话:85099400
电子邮箱:sunyh891@nenu.edu.cn
附件:1.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pdf
2.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3.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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