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民事业编制教职工聘任合同管理,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现开展我校全民事业编制教职工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大学部各系列全民事业编制教职工(不含在站师资/技术博士后)。
二、签订方式
教职工本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均需登录学校网上服务大厅“人事聘任合同签订”模块,填写相应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及说明见附件。“人事聘任合同签订”模块将于2020年5月11日正式启用。
三、合同内容
(一)合同期限
一般不超过36个月,各单位可根据人员受聘岗位情况自行商定。
1.专任教师
(1)聘任合同已到期教师,合同起始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2)已签订纸质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教师,须严格按照现有纸质合同书内容及聘用期限签订线上岗位聘任合同书。聘用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高层次人才,无需进行本次线上合同签订。
(3)2020年1月1日后入校但受疫情影响暂未签订纸质聘用合同的新进教师,须按照学校人组会决定的聘用期限签订线上岗位合同书,合同起始时间为入校时间。
2.管理职员、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
2020年1月1日前入校的管理职员、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合同起始时间统一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后入校人员,合同起始时间为入校时间。
(二)目标任务
《岗位聘任合同书》中第二条“岗位职责”和第三条“工作目标与考核标准”为必填项,各二级单位须根据人员受聘岗位认真研究确定。专任教师须在学院(部)指导下着重明确聘期内拟完成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制定个性化考核标准,坚持质、量并重,客观科学。
四、相关要求
1.双肩挑人员须按受聘系列岗位与所在单位签订合同。
2.《岗位聘任合同书》线上签订完成后,需打印纸质合同一式三份,由教职工本人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将纸质合同(一式三份)于2020年6月5日下班前送至人事处综合办公室。
4.我校在职全民事业编人员均须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如有未签订合同者,请各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专业技术人员:刘 洁 范春斌 85098029
职员、工勤:王璐环 李 凡 85099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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