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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东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31   访问人数:

各培养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东师校发字[2020]12 号)要求,我校现开展2020年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3日

申请人经导师(组)同意后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也可由学科或培养单位直接推荐。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参评范围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间获得学位的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篇数不超过参评年度授予博士学位论文总篇数的1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篇数不超过参评年度授予硕士学位论文总篇数的5%。涉密学位论文不参加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二)参评的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0502)外,学位论文均应以中文撰写;留学生撰写的学位论文和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报送该学位论文5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三、评选标准

(一)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学术问题,具有创新性,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学位论文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外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三)学位论文符合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学位论文应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及答辩委员会高度认可。学位论文评阅中各项评价指标及总成绩应为优秀或良好。

四、评选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遴选,排出推荐次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

(二)校学位办负责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确定本年度优秀学位论文入选名单。

五、相关说明

(一)学校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获得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二)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选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过程或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学位办提出,校学位办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异议事宜,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三)如有上级部门组织各类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校原则上将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优先推荐,不再单独组织相关的评选工作。

(四)对已获评的优秀学位论文,如发现论文存在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或涉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将取消“优秀学位论文”称号,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东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3)

(二)东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4)

(三)东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5)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按要求将材料上报到校学位办。

工作邮箱:xwb@nenu.edu.cn

联系电话:85099638

联 系 人:张群

附件:

1东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东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名额分配表

3东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报送材料及要求

4东北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报送材料及要求

5东北师范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示范论文报送材料及要求

6已授学位代码查询(含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代码查询)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