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吉林省教育厅和东北师范大学的有关要求,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自今日起,针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开设举报邮箱:wangcg925@nenu.edu.cn,举报电话:85099657,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有学院学生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行为,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学院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举报事件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
特此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