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
学校U-G-S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拟于2018年秋季学期面向我校接收实习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和原则
1.2015级公费师范生,专业须对口。
2.生源地与实验区为同一省份的公费师范生优先考虑。
3.已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4.已参加2018年春季学期的基础实践且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二、实践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9月3日-10月31日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辽宁省大连市、辽宁省营口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苏省苏州市、广东省深圳市、海南省琼海市。
*以上实验区实践由学生自主申报,其他实验区实践由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三、基地学校和实践名额
2018年秋季学期应用实践各学院实习学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相关说明
1.符合条件的2015级公费师范生可自主申报,相关学院(部)自行组织学生申报,并将最终确定拟推荐名单(电子版见附件2),于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下班之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226室),电子版发至sjjx@nenu.edu.cn,逾期恕不受理。
2.学生实践往返交通费由学生自理(学校交通补助150元)。住宿费、基地学校指导教师指导费由学校补助。
3.欲申请实践的本科生须慎重考虑,遵守实践纪律,服从实验区的安排,确定后将不能变更实践地点。
4.凡被实验区录取的实习生,其实践内容、要求、考核等按照学校U-G-S实验区应用实践相关文件参照执行,并纳入我校U-G-S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管理体系。
5.本次实验区实践申报仅限公费师范生,非公费师范生如有意愿申请,请关注后期通知。
联 系 人:侯 瑞 张志伟
联系电话:85098325
附件:1.
各学院实习学生名额分配表.pdf
2.
U-G-S教师教育创新验区实习生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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