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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访问人数:

各有关单位及发明人: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精神和吉林省知识产权局要求(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报送材料
  (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2、3);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二)项目资料纸件一式两份,内容同电子件。
  四、推荐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请发明人于9月13日前将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等信息报给本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附件4)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二)请各有关单位及发明人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见附件5)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及材料准备工作,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4日。

  联 系 人:杜尚宇 解 悦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dusy687@nenu.edu.cn  

  附件:1.吉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1年修订版).docx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1年修订版).docx
     4.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5.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

科学技术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