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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师资博士后工作业绩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
  为激励取得突出科研成绩的师资博士后,充分调动广大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积极性,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待遇调整暂行规定》,学校现启动2020年度师资博士后工作业绩评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以博士后进站至入校考核前取得的科研成果为主要评审依据,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优先遴选如期出站(不超过2年)的师资博士后。  
  二、评审范围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同意留校,且考核期限不超过3年(科研成果完成时间以科研部门登记为准)的师资博士后。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平台 “博士后评优申报”模块,在线填报并提交《东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业绩评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单位推荐。申请人在线打印《申报表》,单位根据申请人工作实绩、科研能力填写推荐意见,审核无误后于6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表》、科研部门出具的在站期间科研成果清单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学校评审。学校审核小组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邀请相关学科专家评审,评选优秀师资博士后,给予表彰奖励。评审采用PPT述职答辩方式进行,申请人可就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内容、已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未来工作构想进行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会期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牛超宇 刘 洁
  联系电话:85099173

人事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