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单位《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流程公布如下:
一、考核形式及平台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对考生进行“双机位”线上面试考核。选用教育部学信网作为主平台、钉钉软件平台作为备用平台。软件平台使用办法或操作说明会在考核微信说明。
二、考核环节及内容
1.专业素质考核(100分)考试科目为基础化学,在线回答试题,时间为20分钟。
2.综合素质考核(100分)时长30分钟;① 准备个人研究计划的综述介绍,包括研究背景、研究进展、存在问题、拟开展研究内容等(15分); ② 综合素质(15分);③ 科研考核(15分);④ 专业兴趣(15分); ⑤ 英语阅读与听力(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跨学科加试(加试无机化学与物理化学,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5.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合格线均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前准备
1.请考生对照《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场规则》,备妥并调试网络远程考核所需设备、软件和网络,熟悉考核操作流程,了解考核纪律要求。
2.所有考生需在4月20日前,填写《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考生反馈表》和《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录取类别确认书》并签字,扫描PDF版发送到zhaozy092@nenu.edu.cn邮箱。
3.准备考试用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b.nenu.edu.cn/)中下载并打印的《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
(3)随身物品(学院要求A4白纸一张、笔一支)。
四、考核流程
1.模拟演练
按照化学学院通知要求,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按规定程序参加模拟演练,熟悉考核全流程和考核软件平台,检测设备和环境是否满足考核要求,从而确保考核顺利开展。如模拟演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通过招生院部指定途径及时与招生院部沟通。
2.正式考核
(1)候考:面试当天,考生应按化学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登录考核平台,进入考场,按照随机生成的面试序号等待面试。
(2)入场:考生接受工作人员邀请进入考核环节、设置双机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测试音视频效果。
A.身份审查核验
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拿在手中,配合面试老师在线进行身份核对验证。
B.考核环境查验
考生需选择独立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保证网络畅通,可以满足视频和语音需求。房间须保持安静、明亮。面试设备镜头不逆光。房间内不得出现其他人,也不得出现其他声音。考生座位2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资料、无关电子设备等。复试期间面试设备的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考生必须全程开启音频视频,全程正面免冠朝向主机位摄像头、视线始终注视此摄像头,保证面部清晰无遮挡,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C.随身物品检查
考生在面试老师的指令下展示随身物品。
D.宣读考前承诺
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示,依照模板宣读考前承诺。
考前承诺(模板):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人郑重承诺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诚信考试,不作弊。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录制、保存、泄露、传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如违反,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线上考核:考核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线上考核,考核结束,考生离场。
五、考核日程
招生专业 (方向) |
考场(分组) 名称 |
模拟演练 入场时间 |
正式考核 入场时间 |
备注 |
无机化学 |
201教室 |
4月19日8:30 |
4月22日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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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化学 |
201教室 |
4月19日8:30 |
4月22日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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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化学 |
201教室 |
4月19日8:30 |
4月22日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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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
201教室 |
4月19日8:30 |
4月22日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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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201教室 |
4月19日8:30 |
4月22日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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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电话:13514309153 吴老师
六、拟录取名单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录取。
2.考核结束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考核结果。
3.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4月20日前,签写《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录取类别确认书》并在4月20日前上报。
5.录取数据检查工作阶段,拟录取考生须配合招生院部和学校的要求补充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
6.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审核通过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七、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85099667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85099657
本单位电子信箱:wangcg925@nenu.edu.cn
化学学院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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