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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访问人数:

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具体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以促进化学、化工学科发展为目标的科技活动。本期专项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由中国学者发起,将会产生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学术会议;
  2.对科学基金发展有益的战略研讨、专题研讨及科学传播等活动。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申请人同一年度一般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项目试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
  3.此类项目需要公函报送,请申请人在确定申报后将学院推荐意见(见附件)于5月10日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614室,5月13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未按时报送学院推荐意见、未按时在系统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高昕
  联系电话:85098438
  联系邮箱:gaox101@nenu.edu.cn

  附件:学院推荐意见.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