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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15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遴选支持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加大对前沿领域和基础科研人才的支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土学位;
   (三) 2016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止2021年2月28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名额及资助额度
  吉林省划拨我校的推荐限额1个。各学院(部)限推荐1人。国家为入选者提供一次性资助金30万元。
  四、推荐程序
  1.学院(部)初审
  申报人填写《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册,提交所在单位初审。所在单位根据推荐名额向学校进行推荐,并提交所需材料。如填写内容涉密,则按保密要求专门申报。
  2.学校推荐
  学校对学院(部)所报送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评审,并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择优推荐。
  3.吉林省推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人社部推荐数量要求,对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
  4.国家审批
  根据《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2003〕45号)规定的资助人选条件,由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资助人选。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各学院(部)出具的申报人背景情况调查相关情况说明1份;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2份;
  3.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1份;
  4.申报人承诺书2份;
  5.相关证明材料册2份,A4纸装订(包括不限于: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护照、身份证、社保证明、知识产权或学术成果证明、国外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将以上材料制作成pdf文档,按照相应内容命名,并发送指定信箱。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是国家支持留学人员回国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认真把握资助重点,切实将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社会贡献突出的人才推荐上来。
  (二)审核把关。各学院(部)应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报送时间。各学院(部)请于2月19日上午11: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302-5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信箱caol@nenu.edu.cn。
  在申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曹 雷
  电 话:85099718 13578933616

  附件: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汇总表
     3.申报人承诺书

人事处
202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