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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谋划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战略蓝图,根据党中央、教育部、吉林省及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召开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月6日(星期三)14:00
  二、参会人员
  1.学校领导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
  3.机关部处及学院(部)副处级以上干部
  4.研究生导师
  5.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
  6.研究生代表
  三、会场安排
  1.主会场:设于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三楼报告厅,学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相关部处主要负责人(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及博士生导师在主会场参会(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分会场:(1)机关部处其他参会人员在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一)参会;(2)各学院(部)其他参会人员在本单位分会场视频参会,由学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会议。
  四、会议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各分会场要按防控要求做好安排,参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尚在隔离观察期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会。
  2.请各单位妥善做好会议通知和组织安排,确保应参会人员全程参会,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3.请各单位于2021年1月5日(星期三)17:00前将本单位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yjsy@nenu.edu.cn。

  附件:1.座位图.pdf
     2.参会回执 .docx

东北师范大学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