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结合我校相关办法,现将2019年年终一次奖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年终一次奖包括教职工领取的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所有年终奖励,如经人事部门审核的年终绩效奖,经教学、科研部门审核的教学成果奖、科研奖等。
二、发放时间
1月13日至1月16日。
三、发放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学校年终绩效奖发放原则及流程,在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年终奖录入”版块中进行申报,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送交财务处集中发放。
四、计税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每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允许采用一次,教职工领取的所有年终奖励采取累计计税的方式,具体计算方法及税率参见附件。
温馨提醒:各位老师在申报年终一次奖时要注意应纳税所得额临界点税率。
财务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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