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国家科学技术奖分为五个奖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推荐项目应获得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国家有关行业、部门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基本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8年度、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提交2019年评审但未授奖的创新团队,再次提名需间隔1年。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1.请有意申报该奖项的项目组认真阅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附件1),于12月10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2.请项目组按《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填写相应奖种提名书,并于12月18日前将提名书一份报送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宋敏 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604
Email:songm489@nenu.edu.cn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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