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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访问人数: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即将陆续启动,为提高申报质量,做好申报准备,学校现提前开展上述科技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自然科学奖: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的科技成果。
2.技术发明奖: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3.科技进步奖:受理创新性强、产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二、基本条件
1.国家科学技术奖
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公开发表3年以上,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要求自然科学奖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即2017 年12 月31 日前公开发表或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吉林省科学技术奖
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的项目(即2017年12月31日以前,下同);
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应用2年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
三、推荐时间
1.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拟于2019年11月下旬正式启动。
2.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拟于2020年3月下旬正式启动。
3.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拟于2019年12月下旬正式启动
上述推荐时间仅供参考,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申报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课题组于11月15日前将《2020年度拟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发送至songm489@nenu.edu.cn,科学技术处将协助教师提前做好推荐材料准备工作。

联 系 人:宋 敏 
联系电话:85099604
Email:songm489@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