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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访问人数:

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紧急通知,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启动,为保证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网上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办理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本年度未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均可申请。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各学历阶段学科方向与所从事学科一致或相近。
  3.具备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通过教学能力测试。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免:
  ①本科为师范专业毕业,且可以提供相应的成绩单、证明材料;
  ②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可免。
  5.具有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免:
  ①本科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可以提供相应的成绩单、证明材料;
  ②已获得博士学位(国外取得的博士学位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③近2年内取得《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6.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
  1.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近期本人1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1张,由各学院(部)统一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同申请人照片于10月17日(星期五)前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0日12时至2019年10月17日18时,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受申请。
  四、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所用照片需为近期本人1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2.网上申报录入信息时,每项均需填写,不得空项。
  3.“任教学科”须与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一致,辅导员系列任教学科统一为“思想政治教育”。
  4.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申请人须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深圳街185号)进行体检,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不予认可。此外,为保证认定工作统一有序,申报材料时无需夹带各项体检单,只需提交体检表(附件2)即可,且表中各项检查结果、医生签字(盖章)、主治医师结论、体检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等栏目填写完整,不得空项。若有需要复检项目,待复检合格后再由主治医师填写结论。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 系 人:王晓彤
  联系电话:85098029
  办公地点:本部校区综合教学楼人事处304室

  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doc
     2.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doc

人事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