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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0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8   访问人数:

说明

1: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19年7月16日11时之前,将如下材料送交院办:

A:《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

B:《承诺书》(纸质版)一式1份;

C:《汇总表》(电子版)发:zhangjf518@nenu.edu.cn (或者:QQ直接传);

2:超过2019年7月16日11时,将不再受理此次申报的相关事宜。


各有关学院(部)及教师: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1),请各有关学院(部)积极组织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
  2.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3年内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的人员不能申报2020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0年度所有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4.作为项目申报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的项目只能承担1项,《指南》中第六大类“创新平台”项目、第七大类“科技服务-医药健康专项” 中“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单位法人申报项目和第八大类“科技合作”中的“国际合作创新平台”项目不受本条件限制)。
  5.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项目经费预算书(除后补助、奖励性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需提交)。预算编制要科学合理、真实有效,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无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超过10%的,提供必要的测算依据,无需对每次会议、差旅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
  3.企业为申报主持单位或参加单位的有关材料要求:
  (1)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需要与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一致)或提交税务部门备案的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税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2018年9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交企业成立之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和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2019年度吉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可不出具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联合申报时,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
  5.各计划类别不同类型项目单独要求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站,网上填报、上传提交,并经审核推荐后下载打印纸件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   
  2.请项目申报人使用A4纸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不要使用塑料夹装订),将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预算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全部申报材料一起装订)一式3份及《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1份报送至各学院(部)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并填写《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附电子版)。
  3.请各有关学院(部)于7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规划组织与管理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614室)。

  联 系 人:王大为   
  联系电话:85099785   
  电子邮箱:wangdw828@nenu.edu.cn  

  附件:1.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pdf
     2.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人承诺书.doc
     3.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