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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19年春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2018级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含日、俄语)考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5。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2018级线性代数B考试时间:2019年6月24日 下午19:30-21:00,高等数学A-2考试时间:2019年7月1日上午10:00-11:30,人文数学课考试时间:2019年7月2日上午10:00-11:30。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部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4.《信息技术》课程考试,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3。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写作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积累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7.教师资格教育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2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须于2019年6月21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7级、2018级原则上本学期的最后一天即7月12日,须安排一门专业课考试。 2016级部分学生须参加部分高校举办的夏令营活动,各学院(部)在安排专业课考试时,可根据学院(部)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考虑。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的考核一般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4.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1. 2019年春季学期《线性代数B》《高等数学A-2》以及《人文数学》期末考试安排.doc
     2. 2019年春季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期末考试安排.doc
     3. 2019年春季学期期末《信息技术2》&《现代教育技术》考试考场安排表.doc

教务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