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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   访问人数:

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2019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吉科发奖 [2018]36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吉林省自然科学奖。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的科技成果。
2.吉林省技术发明奖。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3.吉林省科技进步奖。受理近年来创新性强、产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4.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推荐条件
1.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17年1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的项目。
2.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3.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应用2年以上,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项目。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5.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2018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三、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具体说明如下:
1.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申报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推荐材料。包括书面推荐书、纸质附件和《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见附件1)。书面推荐书需利用申报系统中文件转化功能,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推荐书生成PDF文件,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书面推荐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在右上角标注页码。《2019年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由第一完成人填写、签字,另附单页。
四、时间安排
1.请拟申报2019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的课题组于2019年1月4日前将拟申报项目名称、奖种、等级、第一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等信息报给本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办公室。
2.2019年1月7日,科技处向申报教师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教师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用科技处发放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按《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填写电子版推荐书。
3.2019年1月18日,上报书面推荐书初稿,由学院对项目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科技处。
4.2019年1月24日,网络填报截止。
5.2019年1月25日,报送书面推荐材料及形式审查表(一式两份)至科技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年度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者应在推荐书中标明申报等级;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不能降等级获奖。
2.推荐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办将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组分配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
3.推荐工作结束后,奖励办不再受理申报者提出的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
联 系 人:宋敏  杜尚宇
联系电话:85099604
联系邮箱:songm489@nen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形式审查表》.xls
  附件2《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2019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