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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   访问人数:

各有关单位、实验室: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8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申报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申报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之间。
  二、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
  2.10月18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含电子版)报科学技术处科技开发与信息交流办公室(综合办公楼615室)。如有在2018年11月10日-30日期间另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

  联 系 人:李东生
  联系电话:85099887
  电子信箱:lids986@nenu.edu.cn

  附件: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