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相关链接:

校园文化 校园地图 校园采风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秋季学期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61号)及《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6]46号)(详见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所有申请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专任教师均须参加教学评价。现将2018年秋季学期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申请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我校专任教师。
  二、教师申报
  9月10日-16日,申请教师请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教师”,账号及密码为我校教师统一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后,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待评课程信息(请申请“随堂听课评价”的教师如实填写授课起止时间),选择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一般为“随堂听课评价”。只有2018年秋季学期无本科课程的教师方可选择“录像课评价”或“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方式(评价方式说明详见附件4)。
  三、学院审核
  9月17日-21日,各学院教务秘书登录评价系统对本院教师填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教师个人信息、课程信息与评价方式准确无误(请重点审核申请“随堂听课评价”教师的授课起止时间)。
  登录系统身份选择“管理人员”,账号及密码与2018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一致。
  审核后,教务秘书可以通过页面上的“一键导出”功能,导出本学期本学院教师申报的个人信息及课程信息,加盖公章后送至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操作指南详见附件7)。
  四、专家选课
  9月24日-28日,同行专家登录评价系统进行选课。账号及密码与2018年春季学期教学评价一致,同时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也会通过邮件提示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身份选择“专家”。进入系统后,选择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待评课程。
  每门待评课程需由5位同行专家评价,其中1位来自教育学部,2位来自本学院,另2位来自其他学院(教育学部的申请教师可由3位来自本学部的同行专家评价)。建议同行专家更多关注其他学院教师的申请课程(操作指南详见附件6)。
  五、专家评课
  10月8日-12月9日,同行专家依据所选课程信息,在既定时间内进入课堂听课。课后登录评价系统评课,打分并提出教学建议。(评价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1-3)。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对未选满的课程进行统一调整,并通知有关专家。
  同行专家听课前,须先行登录评价系统进行选课,避免出现5位以上专家听取同一门课程后无法评分的情况。
  六、集中评课
  12月中旬,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录像课评价、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评价标准同上。选择“录像课评价”的教师,请在11月1日前将刻录好的6份光盘交至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选择“微课教学与答辩评价”的教师,请按要求提前准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要求详见附件4)。
  七、结果生成
  12月下旬,教师登录评价系统查询评价结果及专家建议,并在线打印成绩单。成绩单可送至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后盖章,作为评职等相关教学质量依据。教学评价结果有效期3年。
  八、其他
  教学评价中有何问题,请与教师教育研究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世博 85098021
  E-mail:cfd@nenu.edu.cn
  办公地点:本部综合教学楼212室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暂行办法.pdf
     2.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指导性标准.pdf
     3. 东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同行专家用).pdf
     4. 东北师范大学同行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式说明.pdf
     5.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师第2版).pdf
     6.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专家第2版).pdf
     7.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操作指南(教务秘书第1版).pdf

教师教育研究院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