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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设立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邮箱和电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3   访问人数:

为了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强化学术诚信教育,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吉林省教育厅和东北师范大学的有关要求,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自今日起,针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开设举报邮箱:wangcg925@nenu.edu.cn,举报电话:85099657,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有学院学生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行为,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学院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举报事件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

       特此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