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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春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本科课程计划和2018年春季学期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
  1.大学外语课
  2017级大学英语水平测试(含日、俄语)考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9:00-11:05。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高等数学课
  2017级人文数学课考试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1-2节。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3.思想政治教育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部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4.《信息技术》课程考试,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安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3。
  5.大学体育课程考试,由体育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
  6.军事理论、军事训练、写作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积累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7.教师资格教育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
  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课程考核应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三、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各学院(部)在考试周期间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监考教师(不得与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时间冲突)。各学院须于2018年6月29日下班前把专业课考试安排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016级、2017级原则上本学期的最后一天即7月20日,须安排一门专业课考试。
  2015级因部分学生须参加有些学校举办的夏令营活动,各学院(部)在安排专业课考试时,可根据学院(部)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考虑。但有些学校举办的夏令营活动时间过早,已经严重影响到我校的正常教学活动,因此学生不得要求学院(部)必须满足其参加夏令营的无理要求。专业课考试安排一旦确定,学生不得以参加夏令营为理由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安排,并不得以夏令营的名义申请缓考。凡因参加夏令营不能按期参加考试的,一律按缺考处理,无缓考、补考资格,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如影响保研、评优、毕业等)。因弄虚作假取得缓考资格,实际去参加夏令营活动的,一旦查实,取消缓考资格,已参加缓考的取消该门课程的成绩,并取消其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2.专业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的考核一般在上课的最后一周随堂进行。
  3.专业教育课程中的实践(实习、见习、实验等)、毕业论文类等课程不设置期末考试,以平时成绩或课程论文形式进行考核。
  四、各学院(部)教务秘书应及时通知并安排学生参加考试,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1. 2018年春季学期《线性代数B》《高等数学A-2》以及《人文数学》期末考试安排.doc
     2. 2018年春季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期末考试安排.doc
     3. 2018年春季学期期末《信息技术》期末考试安排.docx

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