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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8   访问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学术交流,拓宽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设立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项目,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应与申请者研究领域紧密相关;
  (三)申请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是在境内外举行的具有较高影响、较高水平、较高权威的专业学术会议;
  (四)以本人为第一作者,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撰写的学术论文已经被学术会议正式接收;
  (五)能够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口头发言或海报展示。
  二、资助经费
  (一)参加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作口头发言的研究生学校给予不超过10000元/生的资助,作海报展示的研究生学校给予不超过5000元/生的资助。
  (二)参加境内国际学术会议,作口头发言的研究生学校给予不超过4000元/生的资助,作海报展示的研究生学校给予不超过2000元/生的资助。
  (三)学术会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往返旅费、住宿费、会议注册费和与签证相关的费用等,资助经费实报实销。不足部分,可从各培养单位学科建设经费或导师经费中支出。
  三、相关要求
  (一)培养单位和导师应以“开拓学术视野,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对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术交流活动整体设计和系统规划,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认真选拔并推荐具有优良学术潜质的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
  (二)同一导师每年最多有2位研究生可获得本项目资助,每名研究生在学期间最多可获得一次本项目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博士生。已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国际学术会议资助。
  (三)博士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1次,并提交自己撰写的学术论文。
  (四)本次资助2018年8月31日前的国际学术会议,2018年9月-2019年3月的国际学术会议于2018年8月申请。
  四、资助程序
  (一)申请人须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向研究生秘书提交下述材料:①《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件1);②会议通知(邀请函);③会议论文摘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回);④会议口头发言证明或海报展示证明。
  (二)培养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学术潜质、会议内容、会议级别与水平进行审核认定,推荐资助人选,并排序(见附件3),于4月30日前将候选人汇总表上交学术学位培养办。
  (三)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推荐的资助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组成专家组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并于5月4日前将资助名单返至各培养单位。
  (四)获得国际学术资助的研究生自行办理出国、参会等手续,并按要求参加会议。
  (五)会议结束后,国际学术会议参加者应在学校硕博论坛或本学科范围内公开做一次学术报告。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形式由各培养单位统筹安排。
  (六)获取本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会议结束后,需向研究生秘书提交下述材料:⑤《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总结报告》(见附件2);⑥带有会议标识的照片;⑦(口头发言或海报展示)2张(电子版)。
  (七)获取本项目资助的研究生需提交参会相关材料后,将参会相关票据,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并按财务处要求张贴好,统一上交到研究生秘书,于2018年7月10日前上交至学术学位培养办,集中办理报销事宜。
  (八)本学期学校集中办理报销事宜之后至2018年8月31日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参会结项材料的提交和报销事宜于2018年9月前完成。
  培养单位于4月30日前,将东北师范大学推荐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候选人汇总表上交至学术学位培养办,研究生秘书和主管领导在汇总表上签字。
  培养单位于7月10日办理报销事宜前,将资助研究生的申请和结项材料(①-⑦)一并上交至学术学位培养办,提交材料需按资助研究生逐一建立文件夹(培养单位-专业-姓名-学号),里面文件按上述①-⑦的顺序排列。

  联 系 人:焦海艳 高文财
  联系电话:85098152
  电子邮箱:jiaohy987@nenu.edu.cn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doc
     2.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总结报告.doc
     3. 东北师范大学推荐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候选人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