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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访问人数:

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过程管理,确保学位论文通讯评阅质量,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时间
  申请2018年秋季学期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至少应在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
  二、预答辩内容
  预答辩时间不应少于50分钟,包括博士研究生陈述和委员评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介绍学位论文的完成情况,包括选题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结果、主要结论和论文的创新点等;  
  (二)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  
  (三)预答辩委员会做出学位论文是否通过预答辩的决议。
  三、预答辩要求
  (一)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宏观管理,应按照“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审核,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学位论文,要及时进行预警和分流。
  (二)所有申请毕业与学位授予的博士研究生在论文通讯评阅前均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并需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初稿提交给预答辩委员会成员。
  (三)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博士生指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成立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建议委员会成员组成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查小组成员相同。博士生指导小组组长应加强对本专业博士生预答辩过程的管理,确保预答辩质量。
  (四)预答辩应有专人记录,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预答辩结束后,博士研究生需在论文送审前根据预答辩委员会修改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上说明论文修改情况,导师签字后报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备案。
  (五)预答辩应公开进行(涉密或保密的学位论文答辩除外),研究生秘书需提前一周在研究生院门户网站学术活动栏目处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报告人、指导教师、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学术活动栏目信息发布已对所有研究生秘书进行授权)。
  (六)预答辩由预答辩委员会集体评议做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基本合格者按照预答辩委员会意见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后,可以进入论文送审阶段。不合格者需至少在半年后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七)学校将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与指导,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倒查机制,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预答辩、论文通讯评阅等每个环节专家所提问题都将作为下一个环节审查的内容之一。
  (八)建议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时间和实施方式可参照博士生预答辩。

  联 系 人:焦海艳 高文财
  联系电话:85088152
  电子邮箱:jiaohy987@nenu.edu.cn

  附件:1.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doc
     2. 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博士学位论文审查制度的规定.doc

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