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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3批面上资助和第11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访问人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启动第63批面上资助和第11批特别资助的申报工作,请各设站单位认真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面上资助:
  ①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面上资助的;
  ②进站时间超过18个月(以博管办批准进站时间为准)的;
  ③项目内容涉密的;
  ④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结束派出工作前的。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时间须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特别资助的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或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7.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申请特别资助:
  ①在本期博士后工作期间已经获得过一次特别资助的;
  ②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站的;
  ③项目内容涉密的;
  ④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和“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在结束派出工作前的。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1.面上资助申请材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份,《专家推荐意见表》2套(含原件);
  2.特别资助申请资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2份,科研成果证明材料2套。
  具体要求: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面上资助或特别资助软件,网下填报申请数据后导出数据,在线上传,并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一份。纸质《申请书》中的校验码须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
  (2)《专家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分别交合作导师和同行专家填写。
  (3)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须准备2套,每套单独装订成册,以申请书封面作为封面。
  特别说明:
  申请人不得在《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三、申报时间
  (一)面上资助
  请各流动站于2月26日(周一)将本站博士后提交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及《专家推荐意见表》,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校部行政楼302室)。
  (二)特别资助
  请各流动站于3月12日前将本站博士后提交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特别说明:
  自2018年1月起,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只受理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集中申报材料,不再受理博士后个人申报。
  四、其他
  1.由于此次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规定的面上资助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恰逢我校寒假期间,因此请各流动站按时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资助标准:面上项目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特别资助15万元。
  3.今年起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对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行校内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具体标准参照科研管理部门相关规定。

  联系人:毛世帅
  电 话:85099173

  附件: 2018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

人事处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