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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技部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   访问人数:

各学院(部):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具体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3月9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5.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2.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限项要求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和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
  3.我校可通过教育部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可通过省科技厅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5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
  各学院(部)限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并选择推荐渠道。
  三、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部)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科技处614室。

  联 系 人:王大为 高昕
  联系方式:85099785 85098438
  E-mail:wangdw828@nenu.edu.cn

  附件:1.     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2.     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月9日